宝市教发〔2018〕210号
各县区教体(文教)局、禁毒办,市教育局直属单位:
为积极配合做好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,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,根据《宝鸡市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工作方案》,市教育局、市禁毒办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创建“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”活动。现将《宝鸡市中小学创建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工作方案》印发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,全面落实创建任务。
宝鸡市教育局 宝鸡市禁毒办
2018年6月1日
宝鸡市中小学创建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工作方案
一、指导思想
贯彻落实“6.27”工程要求,按照《宝鸡市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重点任务分工方案》《宝鸡市禁毒工作整改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》《宝鸡市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工作方案》等规定,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创建“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”活动,深入挖掘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先进典型,总结行之有效的好经验、好方法,全方位提升全市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的质量、水平和成效,持续推动全市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,为创建“全国禁毒示范城市”贡献教育力量。
二、创建对象
全市各中小学校(含公办、民办及中等职业学校)
三、评选标准
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领导机构健全、基础工作扎实、师资力量完备、措施落实到位、保障机制完善、教育成效突出,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的理念和做法在本地区具有典型性、引领性。具体标准是:
1.学校高度重视禁毒专题教育工作,成立毒品预防教育工作领导小组,有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,确定专人负责,形成教导处(政教处)、年级组、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分工合作的毒品预防教育模式,各项工作制度健全,做到年初有计划、年中有自查、年终有总结。
2.学校建成实体化禁毒园地或读书角,经常组织学生参观、辅导和开展专题教育活动。
3.学校严格落实课堂教育,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,实现教学计划、师资、课时、教材“四落实”,确保落实毒品预防教育专题课程4课时以上的要求。组织学生参观毒品预防教育基地,鼓励学生担任禁毒志愿者,积极投身禁毒社会实践。
4.学校毒品预防教育专兼职教师队伍齐备,定期组织参加毒品预防教育师资培训,并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校外禁毒辅导员,定期邀请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宣讲。
5.学校积极创新禁毒工作方式方法,把毒品预防教育内容纳入学校课程和教材,纳入主题班会、团会、队会活动内容,统筹利用教学资源,开展多种毒品预防教育专题活动。中等职业学校在新生入学后和毕业前各开展一次毒品预防教育。
6.教职员工、学生接受毒品预防教育率达到100%,家长对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满意度达到100%,2016年以来,教职员工、在校学生无涉毒违法犯罪行为。
7.学校定期开展工作成效检查或评估,建立青少年涉毒问题监测处理机制,制定学生涉毒事件处置预案,开展涉毒青少年帮教保护工作。
8.将“五个一”(参观一次禁毒展览、观看一部禁毒影片、上一堂禁毒课、开展一次禁毒征文比赛、开展一次主题班会)活动贯穿全年教学工作。
四、创建程序
全市中小学对照评选标准开展创建活动,参照《宝鸡市中小学创建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自评表》(见附件1)进行自评打分,达到90分以上的,向县区教体局、禁毒办申报。县区教体局联合禁毒办对申报学校进行评估,认定合格后,按照本县区学校总数的10%,于2018年10月31日前,将《宝鸡市中小学创建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申报表》(附件2)、自评表、创建过程材料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。创建过程材料包括2017年以来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计划、总结、教案样本以及主题活动方案等资料。市教育局联合市禁毒办审核,审核合格的学校由市教育局、市禁毒办授予“宝鸡市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”称号。
五、工作要求
1.高度重视。各县区教体局、禁毒办要加强领导,认真组织,全面发动中小学投入创建工作。在创建工作中要坚持标准,以评促建,确保推荐的示范学校事迹突出,具有示范性、代表性。
2.务求实效。开展创建活动的学校要积极创新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新途径、新方法、新内容,依托学校主阵地,最大限度地把毒品预防教育向全社会辐射,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为全市禁毒工作做出积极贡献。
3.加强宣传。各县区教体局、禁毒办要以创建活动为抓手,树立典型,总结经验,推广做法,大力宣传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先进典型,引导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,推动全市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实现新发展。
附件:
1.宝鸡市中小学创建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自查表
2.宝鸡市中小学创建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申报表